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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背包】旅遊細則及責任條款

【報名手續及繳款方法】

1. 旅客報名需要提供與旅遊證件完全相符的姓名及旅遊證件資料,並清楚地核對收據上顯示之姓名。若因為提供錯誤資料而須繳付更改資料手續費用或以正價重新購買機票,有關及所引致的費用及責任須由旅客全數承擔。

2. 報名請透過Facebook及Instagram傳訊息給【輕背包】,先到先得,團滿即止,以收到訂金為確定報團成功。

3. 訂金收費為團費的50% 以作保留訂位之用。個別線路之訂金或有所不同,以報名時公佈的金額為準。旅行團餘款須於出發前45天繳清,逾期者訂金作廢所繳付之訂金恕不發還訂金不得轉予他人、轉團或更改出發日期等。

4. 繳付團費方法是銀行轉賬,以銀行確認成功過賬才可作實。旅客需提供銀行過賬的入數紙予【輕背包】,才算報名成功。

5. 鑑於外幣浮動、燃油漲價、稅項調整或因其他不可預計的情況而導致成本上升,【輕背包】保留在出發前調整收費之權利。

6. 燃油附加費、稅項或其他徵收服務費,以出票當日航空公司或相關機構之最後公佈為準,旅客需於出發前繳付差額。

7. 減免折扣優惠,必須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8. 【輕背包】不接受未滿16歲的人士報名,而16至18歲的人士需要監護人或家長陪同參加。

9. 經由Facebook及Instagram報名的對話內容均可能會被記錄作日後參考之用。

10. 【輕背包】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團費包括】

1. 部分旅行團包括來回香港及目的地之來回經濟客位機票。

2. 部分旅行團並不包括機票,我們可協助團友購買建議航班的機票,團友亦可自行安排。如自行購買機票,客人必須在付款前先與【輕背包】確認旅行團是否成行及認該團的航班資料,否則一切後果由客人自行負責。

3. 行程單張上所列或同級酒店,以兩人共用㇐雙人房為標準。如無特別要求,會安排與其他同性別團友同房。如對住宿或膳食有特別要求,請盡早告訴我們。我,會因應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安排,但有機會未能完全滿足要求。

4. 行程單張內所列各項遊覽項目及入場費用。

5. 行程內移動時所採用的專車及行程表內所列之各種交通工具。

6. 行程單張內所列各項遊覽項目及入場費用。

7. 部分旅行團為持有港/澳/歐/英/加護照的團友辦理一次簽證,而非指定護照持有人或會產生額外手續費。

8. 部分旅行團包括由香港出發的旅遊保險費用。

a. 【輕背包】為由香港出發的團友購買旅遊保險公司為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所有保險條款細則,將根據「易起行」旅遊保險精選計劃( https://www.zurich.com.hk/zh-hk/individuals/travel-insurance/getzgo-insurance-plan )所發出之保單為準。若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終止所有保障或更改條款細則,不管事先已向外宣佈與否,一概與【輕背包】絕無關係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b. 【輕背包】只是為由香港出發的旅客代買旅遊保險,如旅客於行程中或回港後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講賠償,請自行與保險公司聯絡。

c. 如非在香港出發的團友,可獲減港幣250,但必須自行購買旅遊保險,並在簡介會前提供旅遊保險公司名稱及保單編號等資料給【輕背包】以作記錄。若客人簡介會前未能提供任何旅遊保險資料或拒絕購買旅遊保險,【輕背包】保留取消客人之訂位及扣除客人一切已繳付之團費的權利。

9. 部分旅行團並不包括由香港出發的旅遊保險費用必須自行購買旅遊保險,並在簡介會前提供旅遊保險公司名稱及保單編號等資料給【輕背包】以作記錄。若客人於簡介會前,未能提供任何旅遊保險資料或拒絕購買旅遊保險,【輕背包】保留取消客人之訂位及扣除客人一切已繳付之團費的權利。

 

【團費不包括】

1. 行程以外觀光節目、自費活動項目、特定門票及一切私人性質消費。

2. 提早出發或留後繼續私人行程者的簽證、保險、交通費、停留附加費、住宿及提升機位等級或其他因延期逗留而產生之費用。

3. 因個人原因而非本公司所能控制而引致之額外費用。

 

【旅遊證件及簽證須知】

1. 旅遊證件有效期必須超過六個月(以回港日期計算),並具備足夠的空白頁數,以蓋上出入境印或入境簽證。因證件失效未能出入境而引致之一切損失,須由旅客自行承擔。

2. 凡參加團旅客必須自行負責並遵守當時適用的回港檢疫要求。 請瀏覽 COVID-19 專題網站(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inbound-

travel.html#FullyVaccinated )或政府不時的公告以了解詳情。旅客因未能遵守登機、COVID-19 檢疫及檢測等要求而被拒絕登機出發或回港,本公司概不負責。

3. 經【輕背包】代辦簽證申請,簽發與否均由領事館決定,【輕背包】概不負責。如團友之簽證最終被拒,我們將收取港幣$500手續費及簽證之費用,其餘團費將會發還團友。

4. 若證件已經由【輕背包】遞交領事館辦理,簽證費及手續費恕不發還。

5. 前往歐洲及中亞各國所需的簽證不同,視乎各人所持之旅遊證件而定。若閣下之簽證已交由本公司辦理,則會在出發前於機場派發。倘若閣下自行辦理簽證,必須留意所持簽證是否足夠。如有疑問可向【輕背包】查詢。

6. 旅客因自辦簽證而不獲批准,或代辦簽證申請時未能提供領事館要求的足夠資料,引至延誤或不獲批發簽證,本公司概不負責。

 

【臨時取消旅行團及退款安排】

1. 【輕背包】有權因參加人數不足、機位、交通問題、住宿安排等情況,按旅遊業議會指引於出發前取消旅團。在此情況下,【輕背包】會全數退回旅客所繳交之費用,但不需要負責取消旅行團之責任或支付額外賠償。

2. 報名後,若旅客因任何理由而取消訂位或更改出發地點、日期或旅客姓名等,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輕背包】將按以下表格扣款。而所有取消的要求應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作通知。電話通知則不被接納。(通知天數不包括出發日及通知日)。

- 出發前45天前退團 全部訂金/團費50%(以較高者為準

- 出發前45天内退團 團費之100%

3. 旅客於旅遊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如膳食、觀光或住宿等),當作自動放棄論,旅客須簽署團員離團通知書,所繳費用一概不會獲發還。

4. 颱風特別措施:所有乘搭飛機出發之旅行團,於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懸掛後,顧客如沒有收到領隊個別通知取消或延期出發者,則一律依照原定時間抵達機場集合。

5. 於出發當天受颱風、暴雨或其他天氣問題影響下之運作: 如因 天氣影響而引致航班因安全理由未能依原訂時間起飛,團隊須接受航空公司的安排改乘航空公司指定的新班次及時間出發,旅客不能藉詞要求退出。

6. 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指令,旅行社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處理團員退款時可以收取本公司列明的手續費及退票費(如適用)。*

各費用準則如下:

-  手續費:如該旅行團未成團,不收取手續費,如該旅行團已成團,行程之手續費為港幣1,000 元

-  退票費 (如有):交通服務供應商 (即航空公司、郵輪公司、火車公司) 因為取消預訂而徵收的費用

-  簽證費 (如有):已繳付的簽證費,及在團費不包括簽證申請的情況下,代顧客申請旅遊簽證的服務費。

7. 『迫不得已理由』指戰爭、政治動盪、恐 佈襲擊、天災、疫症、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時間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業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遊的情況。

 

【航空公司責任條款】

1. 根據航空公司指引,機票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故乘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隨團登機出發而需保留餘下行程之機位(內陸及回程),航空公司有權向乘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乘客另購機票。

2. 航空公司只負責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如乘客未進入航機內,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敬希垂注。

 

【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

1. 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套票收據上蓋有團費 0.15%TIC印花費,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提供經濟援助。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3151

7945查詢。

2. 【輕背包】建議旅客將收據正本或副本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或保險索償用途。

 

【免責條款】

1. 【輕背包】如旅行團使用團體機票,旅客必須跟團往返。

2. 旅客如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放棄行程,餘下之費用概不發還,離團後之責任自負,一切後果與【輕背包】及其委託之機構無關。如旅客因任何理由,而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交通或住宿、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或損失,客人需自行承擔。

3. 客人選擇自行購買機票參加旅行團,必須自備國際機票。如因天氣問題、機器失靈或其他未能預知之情況下延誤或取消,而令客人未能按時到達或因情況需要而更改目的地,客人將不獲任何退款及需要自行前往最新之集合地點。一切有關自行購買機票的任何費用及事宜都由客人自行承擔。

4. 提前出發或延期返港之旅客,必須在離境前72小時向航空公司確實回程機位,任何機位如有變更,一概與【輕背包】無關。

5. 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船票、車票、住宿或觀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一經確認及訂購後,不論任何情況下而未能使用者,一概不會獲發還任何款項。

6. 即使旅客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或旅遊證件,而於入境時仍遭當值之移民局海關人員拒絕入境,其責任與【輕背包】無關,而餘下之旅程費用亦將不獲發還。一切因此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如交通、住宿安排等須由旅客自行承擔,【輕背包】一概不會負責。

7. 在特殊情況下,【輕背包】有權在啓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項旅遊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行程,屆時費用將酌量增減,客人不得異議。在此情況下,旅客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8. 【輕背包】代旅客安排之交通工具、住宿、膳食點、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或操作。所有由【輕背包】代旅客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服務機構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旅客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該根據當地法律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住宿、食肆、旅遊點或

娛樂樂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輕背包】㇐概不會負責。

9. 在客人出現突發情況下或因任何理由而未能跟隨旅行團的行程,餘下未有使用的景點觀光、行程、酒店住宿、 餐飲、交通及航班安排等,㇐切由客人承擔,【輕背包】不會作任何退款或賠償,另如客人需要額外的協助,當中衍生之額外開支,㇐切由

旅客承擔。

10. 所有住宿根據行程安排,但【輕背包】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並給予同等級之住宿。

11. 旅客參加【輕背包】之各線旅行團前,應參閱相關外遊警示(如有),但離港外遊與否,純屬個人決定,有關警示請參閱 http://www.sb.gov.hk/chi/ota/。在此情況下,旅客決定不離港外遊均當作自動放棄論,所繳費用概不退還,【輕背包】不會安

排其他替代旅行團。

12. 旅客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嚴禁攜帶違禁品,違例者須自行負上㇐切責任。

13. 上列細則若有未詳盡之處,【輕背包】有權隨時修改,而無須另行通知。

14. 此最終解釋權歸【輕背包】所有及【輕背包】保留最終㇐切決定權。

15. 本條款及細則只備有中文譯本,㇐概以中文譯本為準。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輕背包】非常尊重旅客的私隱及個人資料,承諾貫徹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及規定,處理有關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轉移、保密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方法及準則,以保障客戶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並確保我們的員工時刻嚴格遵從有關的保安及保密標準。

2. 【輕背包】因旅行團需要向客戶索取的個人資料,僅用于航運公司、酒店、旅行社、保險公司或其他必須知悉有關資料的第三方及其代理機構或關聯公司,且會依法進行。有關資料㇐經傳送至上述機構後,該資料將會受制于第三方之私隱

保障條款,【輕背包】對于上述機構如何處理與使用相關資料概不能承擔任何責

3. 【輕背包】嚴格保密客戶的個人資料,並不會向任何外界機構透露旅客的個人資料,除非已獲旅客同意,或按本聲明或法律規定進行,或事前已通知旅客。【輕背包】僅會在政府部門、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我們披露旅客的個人資料時,才作出透露,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備註】

1. 藥物:請帶備㇐些自用的平安藥及緊急醫療用品,以應不時之需,假如需要長期服用指定藥物,出發前宜先準備足夠份量。

2. 部份旅行團會到㇐些高原地區,旅客有機會出現高山反應,建議旅客先衡量個人健康,並咨詢醫生意見,才決定是否報名。患有嚴重貧血或高血壓的病人切勿盲目進藏,出行前請做好全面體檢,咨詢醫生自己的情況是否可以進藏。

3. 戶外運動/活動均存在㇐定的風險和潛在危險性,旅客在考慮接受旅行團所包括或在旅程中提供之任何活動時,必須根據本身的健康或能力,評估自己是否適合參與。若旅客對其健康狀況有疑慮,則必須在報名時或出發前諮詢醫生意見。旅客須對於尋求、接受或拒絕有關健康事宜之醫學建議負責,並自行承擔㇐切引起之責任損失及費用。

4. 旅客對活動的危險性和潛在的風險須具有正常的判斷能力和預見能力;因不可抗力而出現事故或因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傷亡時,【輕背包】職員及相 關人員只承擔全力救助的義務;【輕背包】及其成員對受損害或傷亡者不承擔任 何

責任。

5. 請準時出席【輕背包】安排的簡介會,將為旅客詳細介紹行程、注意事項、集合出發資料及解答各團友的查詢。茶會後倘有疑問,請致電領隊查詢。

 

祝各位有個愉快旅途

享受【輕背包】為你提供的旅程~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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